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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豪鹰电器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台多功能电热锅生产线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公示
发布时间:2021-01-27 来源:浙江科海检测有限公司

江科海检测有限公司受永康市豪鹰电器有限公司委托,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永康市豪鹰电器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台多功能电热锅生产线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永康市豪鹰电器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台多功能电热锅生产线技改项目

项目建设性质:迁建

项目建设内容:年产150万台多功能电热锅

项目建设单位:永康市豪鹰电器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永康市东城街道大园童村新竹自然村永新路6号

项目投资:总投资7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

项目环评编制单位:睿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浙江科海检测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

经现场检查,本项目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批复要求得到落实。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厂区生活污水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排放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氨氮、总磷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中表1标准

2.废气

本项目喷塑粉尘等效排气筒在喷塑粉尘排气筒1-2#位置中心点处,固化废气等效排气筒在固化废气排气筒1-2#位置中心点处,喷塑粉尘中颗粒物和固化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企业周界外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浓度最高点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车间外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

新竹村(敏感点)环境空气中颗粒物浓度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一次限值。

3.噪声

厂界昼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杜山头村昼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限值

4.固废

项目固废主要为金属边角料一般废包装材料、危险包装材料、污泥、废液压油和生活垃圾。危险包装材料、污泥废液压油暂存于危废仓库,委托永康供联丽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收贮清运。金属边角料一般废包装材料外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公示期从2021127日起至2021226日止,共2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公示单位联系电话:胡锦影 13506793531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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