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科海检测有限公司受永康市豪鹰电器有限公司委托,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永康市豪鹰电器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台多功能电热锅生产线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永康市豪鹰电器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台多功能电热锅生产线技改项目
项目建设性质:迁建
项目建设内容:年产150万台多功能电热锅
项目建设单位:永康市豪鹰电器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永康市东城街道大园童村新竹自然村永新路6号
项目投资:总投资7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项目环评编制单位:睿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浙江科海检测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
经现场检查,本项目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批复要求得到落实。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厂区生活污水中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和动植物油排放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氨氮、总磷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中表1标准。
2.废气
本项目喷塑粉尘等效排气筒在喷塑粉尘排气筒1-2#位置中心点处,固化废气等效排气筒在固化废气排气筒1-2#位置中心点处,喷塑粉尘中颗粒物和固化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企业周界外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浓度最高点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车间外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
新竹村(敏感点)环境空气中颗粒物浓度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一次限值。
3.噪声
厂界昼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杜山头村昼间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限值。
4.固废
项目固废主要为金属边角料、一般废包装材料、危险包装材料、污泥、废液压油和生活垃圾。危险包装材料、污泥和废液压油暂存于危废仓库,委托永康供联丽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收贮清运。金属边角料和一般废包装材料外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公示期从2021年1月27日起至2021年2月26日止,共2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公示单位联系电话:胡锦影 13506793531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