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科海检测有限公司受浦江铮美工艺有限公司委托,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浦江铮美工艺有限公司年产40万米印花纸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浦江铮美工艺有限公司年产40万米印花纸生产线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建设内容:年产40万米印花纸项目
建设单位:浦江铮美工艺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浦江县黄宅中山特色工业园区(浦江县浦阳金狮工艺礼品厂内)
项目投资:总投资6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万元
项目环评编制单位:浙江瀚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浙江科海检测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
经现场检查,本项目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批复要求得到落实。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企业生活污水排放口污染物pH值7.06~7.40(范围),其他污染物最大日均值为化学需氧量169mg/L、悬浮物15mg/L、动植物油0.94mg/L,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31.6mg/L、总磷2.74mg/L,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表1排放限值。
2.废气
企业有机废气排气筒出口乙酸乙酯最大日均排放浓度为1.29mg/m3,最大日均排放速率为1.27×10-2kg/h;甲醇最大日均排放浓度为5.96mg/m3,最大日均排放速率为5.56×10-2kg/h;非甲烷总烃最大日均排放浓度为8.34mg/m3,最大日均排放速率为7.91×10-2kg/h,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
企业厂界废气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为2.69mg/m3,乙酸乙酯浓度最大值小于4×10-3mg/m3,甲醇浓度最大值小于2mg/m3,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企业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4.64mg/m3,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
3.噪声
企业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62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企业厂内主要噪声源之一为凹版印刷机,噪声值为75dB(A)。
4.固废
企业对产生的不合格品进行收集分类存放后外卖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印刷版收集后委托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废催化剂由供应商更换时回收再生利用;废抹布、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放到指定地点,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公示期从2021年4月12日起至2021年5月10日止,共2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公示单位联系电话: 朱再庆 15868969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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