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科海检测有限公司受正康(义乌)猪业有限公司委托,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正康(义乌)猪业有限公司生态型生猪养殖示范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先行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正康(义乌)猪业有限公司生态型生猪养殖示范场项目
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建设内容:年存栏无公害商品猪49980头,年出栏量无公害商品猪151351头
项目建设单位:正康(义乌)猪业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义乌市义亭镇畈田朱东畈绣篁农庄(猪场)
项目投资:总投资2332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15万元
项目环评编制单位: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浙江科海检测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
经现场检查,本项目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批复要求得到落实。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污水站排放口中养殖废水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悬浮物、动植物油、五日生化需氧量、粪大肠杆菌的排放浓度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593-2005)表5和义乌市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义亭运营部设计进管水质标准。对应去除效率为:化学需氧量81.4%,氨氮48.3%,总磷93.1%,悬浮物76.0%,动植物油82.2%,五日生化需氧量91.0%。基准排水量为0.893[m3/(百头·天)]。
生活污水排放口中生活污水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悬浮物、动植物油物排放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和义乌市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义亭运营部设计进管水质标准。
2.废气
企业周界外硫化氢和氨的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应标准值及其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义乌分局的相应要求。臭气浓度厂界浓度符合《畜牧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593-2005)中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义乌分局的相应要求。二氧化硫厂界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企业周界外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
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1类标准限值。
4. 固废
固废主要为捞渣、污泥、饲料残渣、有机肥半成品、医疗废物、废活性氧化铁吸附柱、病死猪、生活垃圾和食堂泔水。捞渣、污泥、饲料残渣和有机肥半成品外运至浙江华贸肥料有限公司制作有机肥;医疗废物委托义乌市畜牧兽医局收集转运;废活性氧化铁吸附柱由龙游双赢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回收再利用;病死猪委托义乌市碧波生物处理厂无害化处置;食堂泔水委托义乌市娜娜家政服务部收集转运;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公示期从2021年1月13日起至2021年2月8日止,共2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公示单位联系电话: 张广彬 13683950758 附件.pdf